“哥,这种事女主角报警,警察肯定会受理,但不管是他们还是我们都帮不上太多忙。
按你说的,那个导演是要自杀,被他找到的孕妇也是在进行一种自杀,自杀不是犯罪,何况还不是当下自杀是未来有可能自杀。
在他们俩都没有犯罪的前提下,我们顶天了劝解无法对他们做什么。”
李在镕眉头皱的死紧,追问公职人员,“一方诱导另一方自杀算不算犯罪?”
“首先,你得有证据证明是诱导。
其次,诱导自杀女主角报警没用得受害者报警,我们才能跟进。”
被哥哥以‘我想写个本子’叫来当专业问题顾问的检察官表示,这事儿行不通,“按照你剧本的设定,男导演自己想死,因缘际会找到了一个孕妇做女演员,孕妇还是被强|奸|致|孕,六个月了,孩子应该也打不掉了,不过这个我不太懂,你要去问医生。”
“我这边能告诉你的是,你可以让你的主角报警,但没什么大用。
不过如果你的设定是报警后警察能帮上忙也不是不行,剧本么,怎么写都行啊。”
检察官看对方的脸色不太像是‘我有个剧本’,更像是‘我有个朋友’,不过他没拆穿,只说,“报警能做到的极限是通过警察找到那两个人,包括孕妇。
可孕妇如果不配合,不承认被诱导了。
那个导演又刚好懂行,那警察连关他都做不到,本质上他没有犯罪。”
检察官不确定搞文艺的能不能听得懂,举了个例子,“我以前看过新闻说有的导演会没有任何事前提醒的情况下,在拍摄现场让女演员上演强|奸的戏码,这两件事的兴致很相似,都是受害人只要不认,很难给导演顶罪。
你们属于特殊职业,特殊职业碰到特殊情况,一定要受害人立场够坚定才有用,否则警察和我们做得太过就涉嫌滥用公权,会被反告。”
“当然我还是建议报警,女主角做到了报警就够了。
普通人碰到这种事唯一的义务就是报警,她报警了,义务做到了,之后发生了什么,谁生谁死就跟她无关了,这样起码心理上过得去。”
搞文艺的不接受这种话,他自己能接受,但他认为韩舒苒接受不了,“如果报了警就能不管了,就没有心理压力了,那一开始就可以当不知道,现在的问题是知道了。”
韩舒苒同样知道报警无用,还知道如果她真的报警了,学弟进了警察局,那就是给整件事添加催化剂。
会让学弟加速推进那部短片的拍摄,这极有可能导致那个孕妇也救不回来。
询问过专业人员后,明白了韩舒苒在顾虑什么的李在镕,很苦恼他要不要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告诉李沧东。
站在对方只是作品制作公司的角度,没有说的必要。
站在韩舒苒的立场,这件事说了会有麻烦。
可站在李沧东的角度,如果项目拍完,导演自|杀,那也会有麻烦。
一边是多年老友,一边是‘从小’看到大的孩子,到底说还是不说,李在镕很纠结。
纠结的他一把年纪了,都想抛个硬币看命运能给他什么答案。
命运给了韩舒苒一个她预想过,但当事情真实发生还是很蛋疼的答案。
金泽维同意了加入项目,项目导演在李沧东和金基德之间选择签后者的制作公司。
韩舒苒很蛋疼,蛋疼于导演选了金基德的同时,也想要拍摄剧本最圆满的那个结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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